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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代码:2314

职业学校关于学生行为规范的补充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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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8-06-06 00:00作者:海南城市职业技术学校来源:海南城市职业技术学校网址:http://www.shijilanxiang.com

根据《技工学校工作条例》和《学生守则》,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,针对个别学生的不良生活行为,特作如下规定:
1. 在校生严禁抽烟、喝酒,违反者如被老师或管理人员发现,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,并交保证金20元.到学期结束时,未被发现重犯的,保证金退回学生。
2. 如被发现第二次抽烟喝酒的,停课一天,进行反省和检查,并处交保证金20元,第一次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罚款不再发还。
3. 如被发现第三次抽烟、喝酒的,学校通知其家长来校或回家教育,责令学生停课一周,并处交保证金30元,前次处交的保证金转为罚款不再发还。学校将其处罚材料载入档案,学期操行评定为差。
4. 不按指定随手乱扔垃圾的,处5元罚款,与卫生工一起劳动半天。值班老师负责管理监督。
5. 对屡教不改者,作责令退学处理。
希望同学们自觉规范生活行为,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
学校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博雅路58-1号
总机热线电话:0898-65780159、65780259

乘车路线:海口汽车东站:乘41、37、1、205、4路;海口汽车总站(动车东站):乘41、35、79路;

火车站:乘37路;机场:乘41、21路到府城城东市场站(离学校最近)或琼山财政局站下车

往博雅路方向走内进博雅路300米右转看到学校大门即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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